商会职能
(一)征询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会员向立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转达或提出建议和诉求;协助会员与有关政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国际织等进行沟通协调,帮助解决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二)向会员介绍国内外经济贸易法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福建贸促网》、《中国福建国际商务网》、《福建贸促》等载体,向会员提供各类商务信息,帮助员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三)加强与世界各国(地区)商会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友好往来与业务合作,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为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提供支和网络。
(四)依托福建省贸促会的资源优势,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展览会、商务研讨、治谈交流、跨国采购及其他业务活动,为会员国际化经营提供专业咨询、法律顾、仲裁调解、出具各种商事证明、签发原产地证、各类进出口许可证及ATA单证册等专业性服务。
(五)在国际贸易准则、管理理论与实务、市场经营能力、专业水平资质、技术技能知识等方面开展培训业务,帮助会员积极应对市场竞争,为会员单位培养经营管理人才。
(六)出版经批准发行的有关刊物、书籍,
(七)承担政府有关部门、主管单位授权或委托交办的工作。
(八)根据会员要求,依法开展其他有益的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