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申请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自2024年7月1日起,依照《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中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章节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申请《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随附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协定有关规定在塞尔维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中国贸促会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暂未启用电子化签发。相关企业如需申办,请将商品备案材料(产品成本明细单格式详见附件1)、原产地证书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2)、佐证文件(包括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等)等相关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指定邮箱gaoteng@ccpit.org。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将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发。
特此通知。
附件:1. 产品成本明细单附件1.pdf
2. 原产地证书申请表附件2.pdf
福建省贸促会
2024年7月1日